•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永城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永职教字〔2016〕9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我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院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最近5年在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

4.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5.业务水平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主持院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优良;在应用研发方面,具有较强的应用技术研发能力,紧贴区域产业发展和行业企业需求,积极开展实用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主持或主要参与横向技术开发(攻关)课题,推进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在论文、著作发表、专利申请和技术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

在同等条件下,“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将择优资助参与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特色专业、实践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的青年教师;承担有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应用技术创新课题研究所在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以及获得全国、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奖项的指导教师。

三、资助名额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每年组织申报一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名额为3名。

四、资助方式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五、申报材料

1.永城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

(1)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2)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3)企业实践时间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人需上报纸质材料1份,装于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六、申报时间

各申报教师于9月17日前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联系人:韩键美 18937081630

教务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