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8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8〕434号文件要求,各职业院校必须做好业务培训、数据采集等有关工作,认真做好平台数据规范性、合理性审核,确保准确及时上报。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就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状态数据的采集与管理是各高职院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及时掌握和分析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况、开展高职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能够为学院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关系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院的了解、检查和评估,关系到社会对学院办学质量的评价。全院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数据平台填报工作,安排专门人员,积极做好数据采集、审核等有关工作,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与及时提交。
本次我院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单位的范围为综合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团委、人事处、组宣部、后勤处、培训部、图书馆、教务处、设备处、财务处、科研处、对外合作办、督导室及各系部。
1.本次平台填报使用V2.18a001版,个别表项字段变动较大,请相关部门在填报前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和资料,审核部门认真研究字段填报要求和格式。
2.各单位采集数据如有变动的,根据去年的数据进行修改。
3.个别表项中涉及有不属于本部门所填写的内容,为保证分项表格的完整性,请各部门之间进行协调。
1.数据源表采集:10月9日-10月11日16:00前完成。请各单专项负责人通知到老师。
2.其他数据表采集:10月12日-10月22日16:00前完成。
1.请相关部门按照平台任务分解要求(见附件一),指定1名专门人员负责对应表项的填报和审核工作。信息采集联络员若有变动,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以便在网络版中更换审核角色。
2.各单位要加强对数据平台填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填报人员、数据采集工作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3.各单位填报人员务必明确本次数据采集时间跨度为2017-2018学年(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分别指2017、2016、2015级的大专、五年制后三年学生。财务数据填报的年度为自然年,为2017年。
4.各系部领导或填报人员必须向老师强调“认真、完整填写”表格数据。
5.各单位负责人务必于2018年10月23日15:30完成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
附件:永城职业学院2018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填报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