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我院2013年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教学〔2013〕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校选拔2013年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选拔条件

1.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且严格履行我校注册手续,已完成学籍注册的2013届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绩优良以上,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系部推荐,具备选拔资格。

2.2008年后退伍且取得我校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报名人数不受专业报名比例限制。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

二、选拔程序和选拔办法

1.推荐。各系部根据学生自愿申请,系部民主评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认真选拔,切实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学院专升本选拔考试。如在学院专升本选拨考试中成绩不理想者,原则上不予推荐参加河南省专升本选拔考试。

2.审核。通过学院的选拔考试(3月21日进行)成绩优秀者,经学生处(于3月24日进行)和教务处审核(于3月24日进行)后,方可向学院正式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3.推荐时间。各系部务必在3月20之前通知到每位学生。同时公示名单以及综合素质成绩排名情况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选拔名额分配

学生处根据各学院2013届毕业生人数,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进行专业名额划分(具体事项见教学〔2013〕180号),并按专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所有分配名额各专业之间不能互通,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选拔。

四、工作要求

1.专升本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部必须高度重视,严把政策,严肃纪律,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2.各系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推荐到本科阶段学习。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并按照一定方式公示推荐名单,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接受师生监督。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