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71号)文件精神,我院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此次推荐的教学成果经成果完成人提出申请、各系部初审、教务处形式审查、校内专家组评审推荐等程序,最终研究决定拟推荐《基于教学诊改的智慧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研究与实践》1项教育教学成果参与2021年河南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2日至1月17日。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纪委监察处、教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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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2年1月12日